網址(報名表下載):http://www.nd.ntu.edu.tw/main.php
時間:100年6月11日(星期六)
地點: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R300)
08:40~09:00 報 到
09:00~09:20 開 幕 式
主 持 人:林惠玲 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副院長
貴賓致詞:李麗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處處長
09:20~10:20 主題演講
10:20~10:40 茶 敘
10:40~12:00 第一場論文發表
主持人:陳明通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論文題目:兩岸金融MOU與ECFA問題檢視
發表人:施俊吉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洪財隆 清華大學中國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
評論人:劉錦龍 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教授
論文題目:ECFA的爭議與成效
發表人:童振源 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評論人:劉碧珍 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12:00~13:30 午 餐
13:30~14:50 第二場論文發表
主持人:周桂田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論文題目:ECFA簽後兩岸產業競合態勢可能演變之探討
發表人:龔明鑫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評論人:邱俊榮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
論文題目: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後續推動與影響
發表人:張冠華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
評論人:莊奕琦 政治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14:50~15:10 茶 敘
15:10~16:40 第三場論文發表
主持人:張志銘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論文題目:ECFA簽訂週年兩岸經貿關係新進展之實證研究
發表人:劉相平 南京大學臺灣研究所副所長
評論人:童振源 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論文題目:ECFA後台灣經濟發展之契機
發表人:劉大年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評論人:趙春山 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
時間:100年6月12日(星期日)
地點: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R300)
08:40~09:00 報 到
09:00~10:30 第四場論文發表
主持人:邱鳳臨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論文題目:簽署ECFA對台灣勞動市場的影響與因應
發表人:辛炳隆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評論人:成之約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
論文題目:ECFA框架下兩岸經濟合作的背景與前瞻
發表人:曹小衡 天津南開大學台灣經濟研究所所長
評論人:林建甫 臺灣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10:30~10:50 茶 敘
10:40~12:00 第五場論文發表
主持人:陳顯武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論文題目:ECFA與兩岸雙向產業投資
發表人:唐永紅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副所長
評論人:杜震華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論文題目:ECFA、 FDI與台灣的國際經貿空間
發表人:林祖嘉 政治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評論人:盧信昌 臺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教授
12:00~12:10 閉 幕 式
主持人:周繼祥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
網址(報名表下載):http://www.nd.ntu.edu.tw/main.php
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政治考量下之都市更新
台北都會地區尤其是都會中心與捷運車站周邊地區之房價居高不下,豪宅價格更是屢創新高,使得真正想要購屋居住者難以負擔,望屋興嘆之餘,只能怪罪政府過度向建商、財團與富人傾斜,放任其將房屋當作商品來囤積與炒作。民眾對高房價不滿怨氣之高,可以從行政院研考會於2009年11月25-29日舉辦之「十大民怨你來投」網路票選結果以「都會地區房價過高」為民怨之首而窺其一斑。
吳內閣提倡「庶民經濟」,在「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中提估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區開發案,計畫增加住商土地供給約90公頃,以及提供平價住宅用地15.71公頃,企圖平息庶民對高房價之怒,但此計畫從規劃、土地開發、到房屋興建完成少者要4、5年,長者甚至有可能超過10年,也就是說遠水救不了近火;而且,政府對此開發案是否會再向建商與財團傾斜,繼續放任建商與財團囤積土地與房屋,哄抬房地價,使得庶民想要擁有一間合理價位住宅(affordable housing)棲身之希望再次落空,實在難以預料。為平息庶民對「豪宅」炒作領導房價上漲,造成庶民一屋難求之困境,台北市政府預計明年7月開始課徵「豪宅稅」,各界對此「不痛不癢」的豪宅稅批評很多,除了台北市長及其團隊外,大概沒有民眾會笨到相信「豪宅稅」可抑制房價並促進租稅公平。中央銀行在這波平息高房價民怨的秀場中也沒缺席,對豪宅與第二棟以上房屋之貸款利率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惟其所謂之「三縮措施」所限縮的範圍與幅度實在太小,預期成效有限,相較中國在抑制房價方面所採取之強硬政策,部分國內學者痛批央行作為簡直「如同打假球」。
在「虛張聲勢」、「虛晃一招」、「敷衍了事」、「打假球」之抑制都會高房價過程中,台北市長郝龍斌或許是為了轉移民眾對豪宅的注意力,或是為一劍雙鵰,一方面吸收選票,另一方面照顧建商與財團利益,在都市計畫學者出身之副市長策劃下高舉都市更新的旗幟,在原來可獲得法定容積 1.5倍之容積獎勵政策外,另祭出屋齡卅年以上老舊建物更新可獲得法定容積2倍之容積獎勵政策,標榜30年老舊建物重建可獲得「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之利益,且聲稱這個政策之實施將有20萬戶、約100萬市民受惠;亦即,直接受到影響之戶數與人數分別占全市之20.16%與38.46%;若將新引進之家戶與人口、以及更新單元周邊地區受到影響之家戶與人口納入計算,則受到此更新獎勵政策影響之家戶數與人口數勢必會超過全市總數之50%。受到此更新獎勵政策直間接影響之家戶與市民是如此龐大,其顯然為一個重大決策,但是台北市政府之決策過程確是無比的「粗糙」、「草率」、「任意」、以及「專斷」,既未做過周詳之「政策或法規影響評估」(Regulatory Impact Assessment,RIA),亦未提出嚴謹之配套措施如:都市細部計畫地區之容積總量管制、新單元計畫對周邊地區之環境衝擊評估、更新獎勵造成公共設施容量不足之應變措施等,即在「政治正確」掛帥下,喊出「百萬人受惠」之口號,遽然做出決策,並在副市長之主導下,將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當作工具來用,迅速在都市計畫委員會議上通過無助於提升都市環境品質之更新個案申請變更都市細部計畫之審議原則。台北市政府之老舊建物更新2倍容積獎勵政策已底定,近日內即將公告實施了,但是各界對政府過度仰仗建築容積獎勵之都市更新政策可能造成後果之疑慮與爭議仍存,例如:「都市更新到底誰得利?」、「都市更新可以抑制房價上漲嗎?」、「都市更新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合理嗎?」、「我們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都市更新?」,這些質疑或問題都不是容易回答之問題,本文以下對這些疑慮與問題提出一些看法與判斷,供進一步探討之參考。
壹、都市更新到底誰得利?
目前之都市更新幾乎都是更新單元之更新,建築基地一般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即可劃設為更新單元。更新單元之劃設可由主管機關劃定或由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申請劃定。更新單元事業計畫(拆除重建計畫)之實施可以由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組織更新團體自行實施,或是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一般為由財團或建設公司組成)實施。現行之單元式都市更新實際上為可建築基地之房屋改建行為,其與都市更新條例發布實施前改建行為之主要差別在於將其界定為都市更新後可獲得鉅額之「更新獎勵容積」。
依現行內政部發布「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之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可獲得法定容積1.5倍之獎勵容積,被指定為策略性再開發地區之更新獎勵容積更可達法定容積之2倍,另台北市政府不知依據何法令自行規定屋齡卅年以上老舊建物更新可獲得2倍之獎勵容積。此種以鉅額獎勵容積為誘因之都市更新政策到底誰得利?建築容積是一宗建築基地上容許建築之樓地板面積,建築容積是一種財產權,建築基地容許建築之容積愈大,其土地價值愈高,建設完成後之房地產總價值也愈大。對適用更新容積獎勵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而言,更新獎勵容積就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因為政府之「德政」使他們不必付出代價或付出極少之代價即可獲得龐大之利益。
不過並非更新單元內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都獲得相同之利益,其中,很明顯的以擁有大面積土地之財團及大地主所獲得之利益相對較大,因為其可節省產權整合或徵求其他地主同意之交易成本,以及有能力自行實施更新,實現更新獎勵容積之利益,或是經由更新單元土地買賣即可實現獎勵容積之資本化利益。產權分散之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一般很難達成更新共識,且沒有財力自行辦理更新事業計畫,所以只能委託更新事業機構(一般為財團或建設公司)實施或接受更新事業機構所提之條件參與更新,此種委託實施之實際操作模式為單元內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供土地與建築物,更新事業機構提供資金,合作實施更新,於更新完成後,則採取權利變換方式,按更新前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權利價值及更新事業機構提供資金之比例,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之應有部分或權利金。換言之,此種都市更新方式與傳統之地主與建商「合建」方式差異很小。
依現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規定,原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之權利表面上是有受到保障,但是實際上因為「合建」雙方之資訊不對稱,更新事業機構擁有較充足之資訊,在權利之計算與分配上容易取得主導地位,因而可獲得較大比例之利益。換言之,此種合建式之更新事業計畫實施方式對原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較為不利,實施者所獲得之利益遠大於原地主與建物所有權人。換個角度來看,目前更新事業機構或建設公司所喊出之口號為參與更新之房屋可以「舊換新、小變大」,台北市政府則喊出卅年建物可以「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此種口號對更新單元內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似乎很有說服力,但是細加計算則可發現對原地主及建物所有權人不一定划算,因為容積獎勵可達法定容積之1.5至2倍,再加上其他各種名目之容積獎勵與免計容積後,實際興建出來之建築容積將達法定容積之2至3倍,而原地主及建物所有權人所分得之樓板面積也不過比原面積多一點而已,但更新後其土地持分將僅剩下原來之33%至50%;換言之,所謂之「舊換新、小變大」或是「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其實是犧牲一半到三分之二之土地所有權換來的,此換屋代價是否划算,值得更新單元內原地主及建物所有權人請專業者加以精算。再者,更新容積獎勵是按法定容積加成,原法定容積率高的地區所獲得之獎勵容積愈多,此使得原既得利益高之土地(如市中心或捷運車站周邊土地)及建物所有權所獲得利益更高。總之,現行之都市更新利益分配到處可看到「向財團、大地主、以及既得利益傾斜」之現象。
貳、都市更新可以抑制房價上漲嗎?
房價基本上是由房屋市場供需法所決定,鉅額容積獎勵政策果真能加速都市更新,大量增加房屋供給,而影響房屋需求之人口、所得、房貸、房地稅等因素維持不變,則當前都會區所呈現之房價上漲趨勢當然會受到抑制。但是鉅額更新容積獎勵政策真能加速都市更新,大幅增加房屋供給,發揮抑制房價之作用嗎?本人判斷其可能性不高,因為:(1)都市更新之主要困難為土地產權分散,不容易達到可申請或實施都市更新之法定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之人數、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物總樓地板面積之門檻。鉅額容積獎勵隨然可提高獲利,以及提高更新事業機構(建設公司)之讓利空間,但原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所期待之分配利益也相對會提高,所以達成更新協議之難度仍存,因此,除財團或建商所囤積之土地或更新單元內土地產權單純者外,一般之更新計畫仍難成功,所以更新所能增加之房屋供給不太可能短期內大量增加,尤其是一般民眾所需之合理價位住宅之供給增加量可能仍然非常有限。(2)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按原法定容積率計算,原法定容積率愈高者可獲得之獎勵愈多,潛在獲利也愈大,更新之機會也愈高,此等土地一般是座落高地價與高房價之地區,更新後之房地價會比更新前更高,此將會帶動周邊地區房價上漲,而將使得期待透過都市更新抑制房價之希望落空。(3)老舊建物更新可獲得2倍獎勵容積之政策,會使得老舊地區之土地因可建容積之增加而增值,以及使得老舊地區土地與建物市場投資需求增加,或甚至引發財團、建商與投機客囤積炒作老舊地區房地價之現象,此將會助長都會地區房價之上漲趨勢。總之,高容積獎勵之都市更新政策,對於房價之抑制以及合理價位住宅供給之增加可能不但沒有幫助而且還會使情況愈來愈糟。
參、都市更新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嗎?
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揭櫫都市更新目的之一在於改善居住環境,但是現行都市更新制度顯然是大反其道而行。現行都市更新除可獲得法定容積1.5倍至2倍之獎勵外,尚可獲得各種政府巧立名目之容積獎勵,包括:停車空間獎勵、開放空間獎勵、時程獎勵、捷運車站周邊獎勵、台北好好看獎勵...,以及容積移轉、免計容積等之額外容積;因此,都市更新後之容積可達法定容積之2.5倍至3倍,此在前已提及。台灣之都市地區皆有實施都市計畫,都市內每宗建築基地所允許建築之最大容積(法定容積)於都市計畫中早有明確之規定,都市內之公園、綠地、開放空間、防災空間、道路系統、上下水道系統、以及其他公共設施等亦皆早已依都市計畫所容許之發展總量及其活動量加以配置及建設。如今,都市更新容許發展之強度高達法定容積之2.5倍至3倍,而不要求更新地區利害關係人對等增加公共設施(如公園綠地、上下水道、防災空間、以及交通設施等)之容量,此將使都市地區之公共設施水準下降,其理至明;換言之,現行都市更新制度背離與破壞都市計畫,終將使都市付出代價,讓都市生活環境品質因公共設施容量不足或水準低落而陷於萬劫不復之境地。
肆、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合理嗎?
一宗基地可發展之建築容積是財產權之一部分,此部分之財產權主要是經由人口成長、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公共建設(如捷運系統建設、上下水道建設等)等所創造出來,其中,屬於個別土地所有權人所創造或貢獻之比例極微;因此,建築基地上容許建築之容積性質上屬於社會財富。容許建築之容積既然屬於社會財富,則理應歸全民所共享。政府對此社會財富僅是代理人,除非經由立法,否者,政府不得將此社會財富當作禮物,以獎勵名義送給更新區之利害關係人(尤其是實施者)。換言之,目前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作法殊為不合理。可建築容積有如國有財產,其管理與處分應立法規範,規範之方向宜思考將依法或依計畫新創造之容積在公開市場上標售,並將標售收入優先作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公共建設、以及創造其他公共利益之用;或是將所有新創容積平均分配給全體民眾,土地利害關係人依計畫容許作超乎法定容積之發展時,必需向擁有容積發展權而尚未使用者購買。
伍、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都市更新?
都市有如一個有機體,其房屋與各種實質設施歷經長時間之使用後,自然會趨於老舊或甚至頹敗,其所提供之服務機能亦因而降低,為恢復或提升其服務機能,實有必要劃設更新地區並加以更新。但問題是我們到底需要什麼樣之都市更新?第一,就都市更新與都市計畫之關聯而言,都市更新是都市計畫之下位計畫,更新地區之劃定與更新計畫之擬定與實施,理應接受都市計畫之指導,尤其是更新地區土地使用內容、使用強度以及公共設施之配置更應受到都市計畫之規範,所以我們需要的都市更新是在都市計畫指導與規範下有計畫實施之都市更新。第二,容積率管制是台灣都市合理配置人口、產業活動、以及維護公共設施水準之最有效之工具,更新地區除非其所屬都市細部計畫區之公共設施及自然環境容受容量有增加,否則,在維護居住環境品質水準之前提下,應無容積獎勵之空間。我們所需要之都市更新是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計算每一細部計畫地區或再細分地區之容受容積,並以此作為容積發展上限,實施容積總量管制,然後在此容受容積總量下實施容積獎勵之都市更新制度;換言之,一個容積總量管制區內,如果沒有剩餘之容受容積(剩餘容受容積=總容受容積-法定容積)即不得提供容積獎勵;一個容積總量管制區內有剩餘容受容積時,才可將剩餘容受容積作為更新獎勵或創造公共利益之用,但剩餘容受容積用盡時,即應關閉容積獎勵之門,俟有新的容受容積被創造出來時再檢討開放。第三,目前所實施之都市更新並非是整個更新地區(窳陋地區)之更新,而是個別單元之更新,此種單元式之都市更新面積規模很小(一般2000平方公尺以上即可申請辦理都市更新)且區位分布零散,嚴格言之,此為老舊建物基地之改建行為,不宜冠上都市更新之大帽子。此種單元式之建物改建行為,不僅無法就整個窳陋地區在都市計畫之指導下作整體之規劃與建設,發揮改善地區居住環境品質與增進公共利益之效益;而且,小單元超額容積之發展對基地周邊地區之環境之衝擊很大(如:道路、停車設施、公園綠地、排水系統與其他公共設施容量之超載,陽光與自然通風權利之剝奪,噪音、廢熱與廢氣之排放,私密性或隱私權之侵犯、原里鄰與社會網絡之中斷等)。我們所需要之都市更新應該是依都市計畫法及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所劃設「更新地區」之整體更新,或起碼是就整個更新地區擬定更新計畫,然後以街廓為準來劃設更新單元,並且建立更新單元周邊地區發展衝擊評估制度(Development impact assessment),內化其對周邊地區環境衝擊所帶來外部成本之單元更新。第四,可建築容積是社會財富,不可任意以促進都市更新為名,以無對價或對價偏低之方式圖利都市更新利害關係人;亦即,我們所需要的是一個容積獎勵有合理對價關係、合乎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之都市更新。
總之,現行都市更新制度有嚴重之缺陷,建議政府主管機關儘速成立專案,深入評估現行都市更新法令制度與實施之缺失,拋棄政治利益之考量,回歸到改善居住環境品質與增進公共利益之立法目的,提出現行都市更新法令與措施之改進方案並付之實施。
作者楊重信文化大學景觀學系教授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之立場)
吳內閣提倡「庶民經濟」,在「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中提估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區開發案,計畫增加住商土地供給約90公頃,以及提供平價住宅用地15.71公頃,企圖平息庶民對高房價之怒,但此計畫從規劃、土地開發、到房屋興建完成少者要4、5年,長者甚至有可能超過10年,也就是說遠水救不了近火;而且,政府對此開發案是否會再向建商與財團傾斜,繼續放任建商與財團囤積土地與房屋,哄抬房地價,使得庶民想要擁有一間合理價位住宅(affordable housing)棲身之希望再次落空,實在難以預料。為平息庶民對「豪宅」炒作領導房價上漲,造成庶民一屋難求之困境,台北市政府預計明年7月開始課徵「豪宅稅」,各界對此「不痛不癢」的豪宅稅批評很多,除了台北市長及其團隊外,大概沒有民眾會笨到相信「豪宅稅」可抑制房價並促進租稅公平。中央銀行在這波平息高房價民怨的秀場中也沒缺席,對豪宅與第二棟以上房屋之貸款利率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惟其所謂之「三縮措施」所限縮的範圍與幅度實在太小,預期成效有限,相較中國在抑制房價方面所採取之強硬政策,部分國內學者痛批央行作為簡直「如同打假球」。
在「虛張聲勢」、「虛晃一招」、「敷衍了事」、「打假球」之抑制都會高房價過程中,台北市長郝龍斌或許是為了轉移民眾對豪宅的注意力,或是為一劍雙鵰,一方面吸收選票,另一方面照顧建商與財團利益,在都市計畫學者出身之副市長策劃下高舉都市更新的旗幟,在原來可獲得法定容積 1.5倍之容積獎勵政策外,另祭出屋齡卅年以上老舊建物更新可獲得法定容積2倍之容積獎勵政策,標榜30年老舊建物重建可獲得「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之利益,且聲稱這個政策之實施將有20萬戶、約100萬市民受惠;亦即,直接受到影響之戶數與人數分別占全市之20.16%與38.46%;若將新引進之家戶與人口、以及更新單元周邊地區受到影響之家戶與人口納入計算,則受到此更新獎勵政策影響之家戶數與人口數勢必會超過全市總數之50%。受到此更新獎勵政策直間接影響之家戶與市民是如此龐大,其顯然為一個重大決策,但是台北市政府之決策過程確是無比的「粗糙」、「草率」、「任意」、以及「專斷」,既未做過周詳之「政策或法規影響評估」(Regulatory Impact Assessment,RIA),亦未提出嚴謹之配套措施如:都市細部計畫地區之容積總量管制、新單元計畫對周邊地區之環境衝擊評估、更新獎勵造成公共設施容量不足之應變措施等,即在「政治正確」掛帥下,喊出「百萬人受惠」之口號,遽然做出決策,並在副市長之主導下,將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當作工具來用,迅速在都市計畫委員會議上通過無助於提升都市環境品質之更新個案申請變更都市細部計畫之審議原則。台北市政府之老舊建物更新2倍容積獎勵政策已底定,近日內即將公告實施了,但是各界對政府過度仰仗建築容積獎勵之都市更新政策可能造成後果之疑慮與爭議仍存,例如:「都市更新到底誰得利?」、「都市更新可以抑制房價上漲嗎?」、「都市更新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合理嗎?」、「我們所需要的是什麼樣的都市更新?」,這些質疑或問題都不是容易回答之問題,本文以下對這些疑慮與問題提出一些看法與判斷,供進一步探討之參考。
壹、都市更新到底誰得利?
目前之都市更新幾乎都是更新單元之更新,建築基地一般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即可劃設為更新單元。更新單元之劃設可由主管機關劃定或由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自行申請劃定。更新單元事業計畫(拆除重建計畫)之實施可以由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組織更新團體自行實施,或是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一般為由財團或建設公司組成)實施。現行之單元式都市更新實際上為可建築基地之房屋改建行為,其與都市更新條例發布實施前改建行為之主要差別在於將其界定為都市更新後可獲得鉅額之「更新獎勵容積」。
依現行內政部發布「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之規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建築基地可獲得法定容積1.5倍之獎勵容積,被指定為策略性再開發地區之更新獎勵容積更可達法定容積之2倍,另台北市政府不知依據何法令自行規定屋齡卅年以上老舊建物更新可獲得2倍之獎勵容積。此種以鉅額獎勵容積為誘因之都市更新政策到底誰得利?建築容積是一宗建築基地上容許建築之樓地板面積,建築容積是一種財產權,建築基地容許建築之容積愈大,其土地價值愈高,建設完成後之房地產總價值也愈大。對適用更新容積獎勵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而言,更新獎勵容積就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因為政府之「德政」使他們不必付出代價或付出極少之代價即可獲得龐大之利益。
不過並非更新單元內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都獲得相同之利益,其中,很明顯的以擁有大面積土地之財團及大地主所獲得之利益相對較大,因為其可節省產權整合或徵求其他地主同意之交易成本,以及有能力自行實施更新,實現更新獎勵容積之利益,或是經由更新單元土地買賣即可實現獎勵容積之資本化利益。產權分散之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一般很難達成更新共識,且沒有財力自行辦理更新事業計畫,所以只能委託更新事業機構(一般為財團或建設公司)實施或接受更新事業機構所提之條件參與更新,此種委託實施之實際操作模式為單元內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供土地與建築物,更新事業機構提供資金,合作實施更新,於更新完成後,則採取權利變換方式,按更新前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權利價值及更新事業機構提供資金之比例,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之應有部分或權利金。換言之,此種都市更新方式與傳統之地主與建商「合建」方式差異很小。
依現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之規定,原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之權利表面上是有受到保障,但是實際上因為「合建」雙方之資訊不對稱,更新事業機構擁有較充足之資訊,在權利之計算與分配上容易取得主導地位,因而可獲得較大比例之利益。換言之,此種合建式之更新事業計畫實施方式對原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較為不利,實施者所獲得之利益遠大於原地主與建物所有權人。換個角度來看,目前更新事業機構或建設公司所喊出之口號為參與更新之房屋可以「舊換新、小變大」,台北市政府則喊出卅年建物可以「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此種口號對更新單元內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似乎很有說服力,但是細加計算則可發現對原地主及建物所有權人不一定划算,因為容積獎勵可達法定容積之1.5至2倍,再加上其他各種名目之容積獎勵與免計容積後,實際興建出來之建築容積將達法定容積之2至3倍,而原地主及建物所有權人所分得之樓板面積也不過比原面積多一點而已,但更新後其土地持分將僅剩下原來之33%至50%;換言之,所謂之「舊換新、小變大」或是「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其實是犧牲一半到三分之二之土地所有權換來的,此換屋代價是否划算,值得更新單元內原地主及建物所有權人請專業者加以精算。再者,更新容積獎勵是按法定容積加成,原法定容積率高的地區所獲得之獎勵容積愈多,此使得原既得利益高之土地(如市中心或捷運車站周邊土地)及建物所有權所獲得利益更高。總之,現行之都市更新利益分配到處可看到「向財團、大地主、以及既得利益傾斜」之現象。
貳、都市更新可以抑制房價上漲嗎?
房價基本上是由房屋市場供需法所決定,鉅額容積獎勵政策果真能加速都市更新,大量增加房屋供給,而影響房屋需求之人口、所得、房貸、房地稅等因素維持不變,則當前都會區所呈現之房價上漲趨勢當然會受到抑制。但是鉅額更新容積獎勵政策真能加速都市更新,大幅增加房屋供給,發揮抑制房價之作用嗎?本人判斷其可能性不高,因為:(1)都市更新之主要困難為土地產權分散,不容易達到可申請或實施都市更新之法定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之人數、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物總樓地板面積之門檻。鉅額容積獎勵隨然可提高獲利,以及提高更新事業機構(建設公司)之讓利空間,但原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所期待之分配利益也相對會提高,所以達成更新協議之難度仍存,因此,除財團或建商所囤積之土地或更新單元內土地產權單純者外,一般之更新計畫仍難成功,所以更新所能增加之房屋供給不太可能短期內大量增加,尤其是一般民眾所需之合理價位住宅之供給增加量可能仍然非常有限。(2)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按原法定容積率計算,原法定容積率愈高者可獲得之獎勵愈多,潛在獲利也愈大,更新之機會也愈高,此等土地一般是座落高地價與高房價之地區,更新後之房地價會比更新前更高,此將會帶動周邊地區房價上漲,而將使得期待透過都市更新抑制房價之希望落空。(3)老舊建物更新可獲得2倍獎勵容積之政策,會使得老舊地區之土地因可建容積之增加而增值,以及使得老舊地區土地與建物市場投資需求增加,或甚至引發財團、建商與投機客囤積炒作老舊地區房地價之現象,此將會助長都會地區房價之上漲趨勢。總之,高容積獎勵之都市更新政策,對於房價之抑制以及合理價位住宅供給之增加可能不但沒有幫助而且還會使情況愈來愈糟。
參、都市更新可以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嗎?
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揭櫫都市更新目的之一在於改善居住環境,但是現行都市更新制度顯然是大反其道而行。現行都市更新除可獲得法定容積1.5倍至2倍之獎勵外,尚可獲得各種政府巧立名目之容積獎勵,包括:停車空間獎勵、開放空間獎勵、時程獎勵、捷運車站周邊獎勵、台北好好看獎勵...,以及容積移轉、免計容積等之額外容積;因此,都市更新後之容積可達法定容積之2.5倍至3倍,此在前已提及。台灣之都市地區皆有實施都市計畫,都市內每宗建築基地所允許建築之最大容積(法定容積)於都市計畫中早有明確之規定,都市內之公園、綠地、開放空間、防災空間、道路系統、上下水道系統、以及其他公共設施等亦皆早已依都市計畫所容許之發展總量及其活動量加以配置及建設。如今,都市更新容許發展之強度高達法定容積之2.5倍至3倍,而不要求更新地區利害關係人對等增加公共設施(如公園綠地、上下水道、防災空間、以及交通設施等)之容量,此將使都市地區之公共設施水準下降,其理至明;換言之,現行都市更新制度背離與破壞都市計畫,終將使都市付出代價,讓都市生活環境品質因公共設施容量不足或水準低落而陷於萬劫不復之境地。
肆、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合理嗎?
一宗基地可發展之建築容積是財產權之一部分,此部分之財產權主要是經由人口成長、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公共建設(如捷運系統建設、上下水道建設等)等所創造出來,其中,屬於個別土地所有權人所創造或貢獻之比例極微;因此,建築基地上容許建築之容積性質上屬於社會財富。容許建築之容積既然屬於社會財富,則理應歸全民所共享。政府對此社會財富僅是代理人,除非經由立法,否者,政府不得將此社會財富當作禮物,以獎勵名義送給更新區之利害關係人(尤其是實施者)。換言之,目前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作法殊為不合理。可建築容積有如國有財產,其管理與處分應立法規範,規範之方向宜思考將依法或依計畫新創造之容積在公開市場上標售,並將標售收入優先作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公共建設、以及創造其他公共利益之用;或是將所有新創容積平均分配給全體民眾,土地利害關係人依計畫容許作超乎法定容積之發展時,必需向擁有容積發展權而尚未使用者購買。
伍、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都市更新?
都市有如一個有機體,其房屋與各種實質設施歷經長時間之使用後,自然會趨於老舊或甚至頹敗,其所提供之服務機能亦因而降低,為恢復或提升其服務機能,實有必要劃設更新地區並加以更新。但問題是我們到底需要什麼樣之都市更新?第一,就都市更新與都市計畫之關聯而言,都市更新是都市計畫之下位計畫,更新地區之劃定與更新計畫之擬定與實施,理應接受都市計畫之指導,尤其是更新地區土地使用內容、使用強度以及公共設施之配置更應受到都市計畫之規範,所以我們需要的都市更新是在都市計畫指導與規範下有計畫實施之都市更新。第二,容積率管制是台灣都市合理配置人口、產業活動、以及維護公共設施水準之最有效之工具,更新地區除非其所屬都市細部計畫區之公共設施及自然環境容受容量有增加,否則,在維護居住環境品質水準之前提下,應無容積獎勵之空間。我們所需要之都市更新是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計算每一細部計畫地區或再細分地區之容受容積,並以此作為容積發展上限,實施容積總量管制,然後在此容受容積總量下實施容積獎勵之都市更新制度;換言之,一個容積總量管制區內,如果沒有剩餘之容受容積(剩餘容受容積=總容受容積-法定容積)即不得提供容積獎勵;一個容積總量管制區內有剩餘容受容積時,才可將剩餘容受容積作為更新獎勵或創造公共利益之用,但剩餘容受容積用盡時,即應關閉容積獎勵之門,俟有新的容受容積被創造出來時再檢討開放。第三,目前所實施之都市更新並非是整個更新地區(窳陋地區)之更新,而是個別單元之更新,此種單元式之都市更新面積規模很小(一般2000平方公尺以上即可申請辦理都市更新)且區位分布零散,嚴格言之,此為老舊建物基地之改建行為,不宜冠上都市更新之大帽子。此種單元式之建物改建行為,不僅無法就整個窳陋地區在都市計畫之指導下作整體之規劃與建設,發揮改善地區居住環境品質與增進公共利益之效益;而且,小單元超額容積之發展對基地周邊地區之環境之衝擊很大(如:道路、停車設施、公園綠地、排水系統與其他公共設施容量之超載,陽光與自然通風權利之剝奪,噪音、廢熱與廢氣之排放,私密性或隱私權之侵犯、原里鄰與社會網絡之中斷等)。我們所需要之都市更新應該是依都市計畫法及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所劃設「更新地區」之整體更新,或起碼是就整個更新地區擬定更新計畫,然後以街廓為準來劃設更新單元,並且建立更新單元周邊地區發展衝擊評估制度(Development impact assessment),內化其對周邊地區環境衝擊所帶來外部成本之單元更新。第四,可建築容積是社會財富,不可任意以促進都市更新為名,以無對價或對價偏低之方式圖利都市更新利害關係人;亦即,我們所需要的是一個容積獎勵有合理對價關係、合乎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之都市更新。
總之,現行都市更新制度有嚴重之缺陷,建議政府主管機關儘速成立專案,深入評估現行都市更新法令制度與實施之缺失,拋棄政治利益之考量,回歸到改善居住環境品質與增進公共利益之立法目的,提出現行都市更新法令與措施之改進方案並付之實施。
作者楊重信文化大學景觀學系教授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之立場)
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喜馬拉雅文化協會活動
這是一個同學要轉達的
個人覺得還不錯
入場卷要一千多,有機會可以拿到免費的
有空的話不妨去那邊聽聽演講吃吃喝喝順便和這些有名NGO人士交流一下
============================================
Hello,我是小諭 Jonathan
我現在在一個NGO做事,NGO的名子叫做喜馬拉雅文化協會。
http://www.newloulan.org/
目前有一個活動是在明年04/22在100個城市種下100萬顆樹。
這禮拜六10/02有一個開幕儀式,如果有興趣可以來參加。
我手上有貴賓卷,是不需要另外花錢購買的。
如果要來參加,就跟我報名,不要另外從網站上點進去摟~
想再多找點人來也ok,我可以生票出來
======================================
活動當天內容如下-
時間:10月2日 · 13:30 - 17:30
地點:石牌榮總介壽堂台北市石牌路2段201號(石牌捷運站)
內容:國際抗荒漠化 研討會 暨 百萬森林 啟動儀式(在世界一百個城市、種下一百萬棵樹)
主辦單位:台北市喜馬拉雅自然文明保護協會、扶輪社青年團、明日工作室、兩岸精英協會、新浪網等
13:00~13:30報到
13:30~14:00貴賓致詞 主席:錢復先生
14:00~14:20明日抗荒漠化 動漫演出一百個城市、一百萬棵樹 啟動儀式
(由貴賓、企業代表、以及各城市代表)
14:20~15:10責任與愛 主講人:簡又新 先生
15:30~17:00座談 (各國代表)
17:00~17:30短劇、希望森林簽署、聯誼時間
P.S 有志出國留學者可參考以下內容
合作協會表示為鼓勵參與者,將會提供正式文書以茲證明:
一、志工研習證書:凡出席10/2研討會、參與本留學社群志工相關籌備會議、協會演講共計達10小時者。
二、Award:凡取得志工研習證書資格,並參與學校聯繫、負責該校園植樹活動運籌事務,完成該校園百萬人種樹活動者。
三、申請學校之推薦信:凡取得Award資格,並邀請新夥伴加入且該夥伴取得Award資格者。
======================================
演講本身就已經有4小時摟~
10/2 下午來看看啊:),當初我看到竟然能在新疆沙漠種出這麼大一片的綠森林,真的打從內心感到震撼啊!
發起人是楊文德博士,他原本是華爾街上市公司Danaher的亞洲財務總監,後來放棄年薪500萬的工作,就只為了種樹~
協會今年已經在4月辦了一場種樹活動,在新竹種了1萬顆樹(1萬人同時種樹的紀錄也被列進了金是世界記錄呢)
明年的目標是在100個城市種一百萬顆樹(地已經找到好幾塊了,跟許多地方政府也都連繫合作了)
小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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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北市喜馬拉雅自然文明保護協會、扶輪社青年團、明日工作室、兩岸精英協會、新浪網等
13:00~13:30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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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貴賓、企業代表、以及各城市代表)
14:20~15:10責任與愛 主講人:簡又新 先生
15:30~17:00座談 (各國代表)
17:00~17:30短劇、希望森林簽署、聯誼時間
P.S 有志出國留學者可參考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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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工研習證書:凡出席10/2研討會、參與本留學社群志工相關籌備會議、協會演講共計達10小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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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學校之推薦信:凡取得Award資格,並邀請新夥伴加入且該夥伴取得Award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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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本身就已經有4小時摟~
10/2 下午來看看啊:),當初我看到竟然能在新疆沙漠種出這麼大一片的綠森林,真的打從內心感到震撼啊!
發起人是楊文德博士,他原本是華爾街上市公司Danaher的亞洲財務總監,後來放棄年薪500萬的工作,就只為了種樹~
協會今年已經在4月辦了一場種樹活動,在新竹種了1萬顆樹(1萬人同時種樹的紀錄也被列進了金是世界記錄呢)
明年的目標是在100個城市種一百萬顆樹(地已經找到好幾塊了,跟許多地方政府也都連繫合作了)
小諭
2010年8月23日 星期一
中國大陸知識分子批判龍應台北大演講 丁果評論全文
(摘自亞洲週刊)
丁果評論全文(沒有刪節)
台灣民主需要「深化」而非「神化」
——對龍應台北大演講的商榷
丁果
台灣著名作家龍應台受邀請到北大百年紀念講堂演講,講題是「文明的力量」,副題是從鄉愁到美麗島,引發了現場的轟動以及海外媒體的熱議。但因為演講內容呼籲民主改革,呼籲文明崛起,觸及中國現實政治的神經,因此國內媒體報道不多。我為龍應台感到高興,那就是她終於可以在北大公開演講,她可能不在乎大國的崛起,她可能不在乎「血濃於水」,但她一定在乎她在北大的演講,因為當她出版那本在海外暢銷,但在中國大陸被禁,以家族史個人史的方式,在中共六十週年大典時顛覆大陸「主流歷史述」的《大江大河—1949年》,她就擔心,她在大陸的「言論自由」,會否被打折扣?她來溫哥華演講的時候,對我說,她希望也能在大陸暢所欲言地進行這樣的公開演講,如今,她做到了,而且是在中國的政治中心,在中國的最高學府北大。在互聯網的時代,大陸媒體即使不敢刊登她的發言,網絡也會傳播她的信息,因此,不用擔心,她的演講,將會引發全國震撼。
沒有人懷疑,龍應台的這篇演講,感人至深,這由北大學生的眼和掌聲作證;也沒有人懷疑,龍應台揭示了中國發展的一個「困境」,那就是民主改革的滯後;更值得高興的是,龍應台在海內外一片讚揚中國崛起的輿論中,慧眼獨具,質疑富國強兵的現代化路向,提出了「文明崛起」才是真正崛起的重要命題。
但是,瑜不掩瑕,龍應台從鄉愁到美麗島認同的心路歷程,真實感人,令人信服,但是,在用美麗島折射中國夢的時候,卻發生了偏差。
這種偏差的最大體現,就是龍應台對台灣民主化過程的簡單化總結,藉著民主化的概念,將台灣夢「神聖化」,並把台灣畸形的民主化過程視為是大陸民主化的必經之路,把目前複雜的兩岸之爭簡化成民主和獨裁之爭,這將嚴重誤導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誤導兩岸關係,也將誤導中國的下一代精英,因此,不能不提出商榷。
首先,龍應台在定位台灣民主化的時候,用錯了比較的基準。
在整個演講中,龍應台邏輯地闡述了自己從虛幻的反攻大陸的「中國夢」,轉變到認同台灣島的理由,那就是台灣的民主價值。這沒有任何的錯,問題是,當檢驗台灣民主體制的時候,不能用大陸的威權專制來做比較的基準,民主和不民主,沒有可比性。台灣的民主制度如何,民主化程度的示範性如何,只能在民主機制的範圍內比較,也就是說,台灣必須與世界其他的民主化國家比較。這樣一比,就可以發現很多的問題,比如台灣的極端民粹主義,台灣地方政治的封建性,家族主義等等,都與世界公認的民主基本價值背道而馳,如果不做深切的反省,不但台灣的民主難以深化,如果一旦輻射影響中國,那對中國民主化的前途,將帶來比台灣更大的災難。
如果身處中國的大陸知識分子,以台灣的民主之形,來挑戰中國統治者的專權,那還情有可原,但是,作為在西方長期居住的知識分子,龍應台向大陸年輕精英介紹台灣的民主,沒有任何的深度批判性,未免有點不負責任。對台灣民主的評價,必須用民主普世價值的標準,而不能用「中國特色」的標準。
其次,龍應台合理化台灣民主的亂像,稱其不是亂,而是民主的必修課,這更是有為台灣的亂像塗脂抹粉之嫌,誤導中國的精英,以為民主化的轉型,必須經歷「痛苦」的台灣式的亂像,這種說法,反而給了統治者拒絕民主的藉口,因為在中國大陸,「不要台灣那樣的民主」,成了許多民眾的共識。
其實,台灣的亂象,不是民主化的錯,台灣的亂,其根源在於國家定位的混亂,以及由此延伸而來的族群撕裂。從李登輝廢除國統綱領開始,台灣的「民主走向」已經與國家的憲法根本抵觸,形成了「掛羊頭,賣狗肉」的矛盾現象。很簡單,龍應台列舉了許多民主價值的ABC,稱其為台灣的共識,比如掌權者是會腐敗的,反對者是為墮落的,但是龍應台就是沒有點出,民主法制的根基就是憲法,如果這部根本大法,變成了「羊頭」,變成了「皮球」,那麼台灣的民主就難以走正路,民主的進步過程就難以客觀標準化。舉例而言,龍應台大讚台灣民主進步的時候,李登輝因為台聯要求就ECFA公投被拒,就斷然宣稱:他十幾年的民主改革全廢了,台灣民主要從頭來。龍應台李登輝,到底誰錯?
「台灣夢」沒有了憲法的魂,這個夢喪失了「金色」,變成了「灰色」,這就是李登輝民進黨挑動民粹主義橫行,藍綠紛爭不止的最大「亂源」。這樣簡單的「問症」,難道龍應台不清楚嗎?換句話說,龍應台的老長官馬英九,如果沒有魄力恢復國統綱領,沒有魄力護憲,亂像難以休止。台灣的民主,藍綠的紛爭,仍然會是各說各話,無法形成共識,有共識的只是一些民主之形,而非民主之實。有趣的是,兩岸制度不同,但在一個關鍵問題上殊途同歸:那就是將憲法「虛無化」。
由此可見,中國大陸民主化的第一步,或許就是落實憲法的規定主張,而不是大搞台灣式的民粹主義,因為中國經不起「暴民政治」的折騰,台灣經驗,在這個方面,不適合中國大陸。
再次,龍應台把陳水扁從民主英雄淪為貪污嫌疑犯,簡單歸納為他個人的道德問題,並認為也是民主的「必需課」,這是為台灣民主制度的缺陷「遮羞」,非但不利於台灣民主的深化,也不利於中國民主制度的改革。
從全球的經驗來看,南非孟德拉總統坐牢的時間比陳水扁長,達二十七年,但是,他在完成政權轉移之後,並沒有走向全面的貪污,雖然也有問題出現,但他還是順利帶領南非完成轉型,並成為全球政客,尤其是後發民主國家領袖人物的典範,中國民主化或許要更多學習南非經驗,如何寬恕敵人,如何清算歷史。
更為重要的是,陳水扁執政八年,貪污如此嚴重,絕對不僅是陳水扁,吳淑珍家屬太貪,而是由於國民黨長期一黨獨裁造成的制度漏洞使然,陳水扁有一點沒有說錯,那就是他的「貪污」,是向李登輝看齊,並質疑為何李登輝無事,唯獨陳水扁被關被判?國民黨政權是否真的司法獨立了?事實也確實如此,李登輝時代的問題,比如拉法葉艦購買貪污事件,在陳水扁時代安然過關,在馬英九時代同樣安然過關,不了了之。可見,如果制度不變,政黨輪替也可以淪為「做秀」,而非民主的實質深化。再進一步說,陳水扁執政八年,貪污問題發展到如此嚴重的地步,台灣的在野黨,台灣的媒體,難道不也是陷入在某種共犯架構之中?
由此可見,台灣的兩次政黨輪替,並沒有解決民主機制完善,廉政保障的老大難問題,台灣民主需要「深化」,而不是「神化」,台灣民主需要媒體和公共知識分子的反省監督。龍應台是否應該在這方面多一些聲音,而不是將其推卸成台灣民主的「必修課」,「必經之路」。如果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大陸執政者是否也可照用這樣的邏輯:目前的狀況,也是大陸社會轉型的「必修課」,「必經之路」,民主改革,可以緩行?
毫無疑問,民主化必須具備最基本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但是,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並非等就是最好的民主。陳水扁就說,你們可以隨意罵總統,那代表他的時代就是台灣民主化的黃金時代,這樣的說法,顯然是沒有說服力的「遮羞」。如果台灣的民主化過程要成為大陸未來民主化的典範,就需要龍應台們的努力,找出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彎路,引為教訓,提出改善的措施,並加以實踐,但切忌不要把廉價的,目前仍然錯誤百出的台灣民主化過程當成圭臬,當成「必修課」,讓大陸年輕人頂禮膜拜。
對龍應台衡量文明的尺度,我沒有任何異議。她提出對待外來移民的標準,正是台灣提升文明必須要考量的,因為開創台灣民主的英雄們,恰恰就是把兩百萬外省人,其中包括龍應台,當成了「外人」。不過,我們從大陸三年自然災害,文革走過來的一代,卻不能不在乎中國的「大國崛起」,龍應台用台灣改革的二十年,掩蓋了大陸改革三十年的成就,是有點輕率。畢竟,中國人的自信,執政者走向政治改革的自信,是需要靠大國崛起來鋪墊的。蘇聯改革的歷史軌證明,震盪型的政治改革優先,未必是一條正確的路向。
中國大陸的發展持續,需要兩岸的和平,而在目前體制不同,政治實體不同,意識形態不同的狀況下,兩岸和平,需要智慧,也需要「血濃於水」的同胞情誼結,做過台北市文化局長的龍應台,不可能不知道政治的現實,這就決定了兩岸,不能不在乎「血濃於水」。龍應台的「不在乎」,是為了渲染演講的氣氛,是為了強調文明崛起的重要,但不是現實。
從上述來看,龍應台的北大演講,還是存在著《大江大河》同樣的缺陷,為了解構一九四九年國共勝利失敗的主流歷史,為父輩們平反,龍應台反省了戰爭,但是漏了她的父輩們在這場歷史變革中的個人責任,避開了國共為何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中「人心向背」產生了逆轉。同樣,在北大的演講中,為了突出今天中國的不民主,不文明,卻有意無意「神化」了台灣民主的二十年,而不去深挖台灣「有民主之形,無民主之實」的制度缺陷,社會缺陷,從而給大陸知識精英確立了一個錯誤的「民主典範」。
遺憾的是,在言論封閉,資訊封閉的中國,崇高如北大的年輕學子,也無法分辨龍應台演講中的邏輯錯誤以及遺漏的民主常識,這是中國需要民主啟蒙的又一個有力證明。
我的結論是,龍應台在北大,進行了一場成功的演說,但述了一個失真的台灣,這或許證明了,真正的文明崛起,是艱巨的。
中國沒有理由拒絕「民主這個好東西」,其中包括免於恐懼的自由,但是,中國的民主化,不能走太多的彎路,因為代價太大。如何給中國的民主化開藥方,樹典型,必須認真負責,而不是相反。台灣民主的自審越嚴格,民主化越成熟,成為中國大陸民主化轉型的典範就越有可能,因為海內外的中國人都會說:台灣行,為何大陸不行?那時候,美麗島夢之花,就可以盛開在大陸的沃土。
茲事體大,因此,我在乎,希望與龍應台商榷。
丁果評論全文(沒有刪節)
台灣民主需要「深化」而非「神化」
——對龍應台北大演講的商榷
丁果
台灣著名作家龍應台受邀請到北大百年紀念講堂演講,講題是「文明的力量」,副題是從鄉愁到美麗島,引發了現場的轟動以及海外媒體的熱議。但因為演講內容呼籲民主改革,呼籲文明崛起,觸及中國現實政治的神經,因此國內媒體報道不多。我為龍應台感到高興,那就是她終於可以在北大公開演講,她可能不在乎大國的崛起,她可能不在乎「血濃於水」,但她一定在乎她在北大的演講,因為當她出版那本在海外暢銷,但在中國大陸被禁,以家族史個人史的方式,在中共六十週年大典時顛覆大陸「主流歷史述」的《大江大河—1949年》,她就擔心,她在大陸的「言論自由」,會否被打折扣?她來溫哥華演講的時候,對我說,她希望也能在大陸暢所欲言地進行這樣的公開演講,如今,她做到了,而且是在中國的政治中心,在中國的最高學府北大。在互聯網的時代,大陸媒體即使不敢刊登她的發言,網絡也會傳播她的信息,因此,不用擔心,她的演講,將會引發全國震撼。
沒有人懷疑,龍應台的這篇演講,感人至深,這由北大學生的眼和掌聲作證;也沒有人懷疑,龍應台揭示了中國發展的一個「困境」,那就是民主改革的滯後;更值得高興的是,龍應台在海內外一片讚揚中國崛起的輿論中,慧眼獨具,質疑富國強兵的現代化路向,提出了「文明崛起」才是真正崛起的重要命題。
但是,瑜不掩瑕,龍應台從鄉愁到美麗島認同的心路歷程,真實感人,令人信服,但是,在用美麗島折射中國夢的時候,卻發生了偏差。
這種偏差的最大體現,就是龍應台對台灣民主化過程的簡單化總結,藉著民主化的概念,將台灣夢「神聖化」,並把台灣畸形的民主化過程視為是大陸民主化的必經之路,把目前複雜的兩岸之爭簡化成民主和獨裁之爭,這將嚴重誤導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誤導兩岸關係,也將誤導中國的下一代精英,因此,不能不提出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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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演講中,龍應台邏輯地闡述了自己從虛幻的反攻大陸的「中國夢」,轉變到認同台灣島的理由,那就是台灣的民主價值。這沒有任何的錯,問題是,當檢驗台灣民主體制的時候,不能用大陸的威權專制來做比較的基準,民主和不民主,沒有可比性。台灣的民主制度如何,民主化程度的示範性如何,只能在民主機制的範圍內比較,也就是說,台灣必須與世界其他的民主化國家比較。這樣一比,就可以發現很多的問題,比如台灣的極端民粹主義,台灣地方政治的封建性,家族主義等等,都與世界公認的民主基本價值背道而馳,如果不做深切的反省,不但台灣的民主難以深化,如果一旦輻射影響中國,那對中國民主化的前途,將帶來比台灣更大的災難。
如果身處中國的大陸知識分子,以台灣的民主之形,來挑戰中國統治者的專權,那還情有可原,但是,作為在西方長期居住的知識分子,龍應台向大陸年輕精英介紹台灣的民主,沒有任何的深度批判性,未免有點不負責任。對台灣民主的評價,必須用民主普世價值的標準,而不能用「中國特色」的標準。
其次,龍應台合理化台灣民主的亂像,稱其不是亂,而是民主的必修課,這更是有為台灣的亂像塗脂抹粉之嫌,誤導中國的精英,以為民主化的轉型,必須經歷「痛苦」的台灣式的亂像,這種說法,反而給了統治者拒絕民主的藉口,因為在中國大陸,「不要台灣那樣的民主」,成了許多民眾的共識。
其實,台灣的亂象,不是民主化的錯,台灣的亂,其根源在於國家定位的混亂,以及由此延伸而來的族群撕裂。從李登輝廢除國統綱領開始,台灣的「民主走向」已經與國家的憲法根本抵觸,形成了「掛羊頭,賣狗肉」的矛盾現象。很簡單,龍應台列舉了許多民主價值的ABC,稱其為台灣的共識,比如掌權者是會腐敗的,反對者是為墮落的,但是龍應台就是沒有點出,民主法制的根基就是憲法,如果這部根本大法,變成了「羊頭」,變成了「皮球」,那麼台灣的民主就難以走正路,民主的進步過程就難以客觀標準化。舉例而言,龍應台大讚台灣民主進步的時候,李登輝因為台聯要求就ECFA公投被拒,就斷然宣稱:他十幾年的民主改革全廢了,台灣民主要從頭來。龍應台李登輝,到底誰錯?
「台灣夢」沒有了憲法的魂,這個夢喪失了「金色」,變成了「灰色」,這就是李登輝民進黨挑動民粹主義橫行,藍綠紛爭不止的最大「亂源」。這樣簡單的「問症」,難道龍應台不清楚嗎?換句話說,龍應台的老長官馬英九,如果沒有魄力恢復國統綱領,沒有魄力護憲,亂像難以休止。台灣的民主,藍綠的紛爭,仍然會是各說各話,無法形成共識,有共識的只是一些民主之形,而非民主之實。有趣的是,兩岸制度不同,但在一個關鍵問題上殊途同歸:那就是將憲法「虛無化」。
由此可見,中國大陸民主化的第一步,或許就是落實憲法的規定主張,而不是大搞台灣式的民粹主義,因為中國經不起「暴民政治」的折騰,台灣經驗,在這個方面,不適合中國大陸。
再次,龍應台把陳水扁從民主英雄淪為貪污嫌疑犯,簡單歸納為他個人的道德問題,並認為也是民主的「必需課」,這是為台灣民主制度的缺陷「遮羞」,非但不利於台灣民主的深化,也不利於中國民主制度的改革。
從全球的經驗來看,南非孟德拉總統坐牢的時間比陳水扁長,達二十七年,但是,他在完成政權轉移之後,並沒有走向全面的貪污,雖然也有問題出現,但他還是順利帶領南非完成轉型,並成為全球政客,尤其是後發民主國家領袖人物的典範,中國民主化或許要更多學習南非經驗,如何寬恕敵人,如何清算歷史。
更為重要的是,陳水扁執政八年,貪污如此嚴重,絕對不僅是陳水扁,吳淑珍家屬太貪,而是由於國民黨長期一黨獨裁造成的制度漏洞使然,陳水扁有一點沒有說錯,那就是他的「貪污」,是向李登輝看齊,並質疑為何李登輝無事,唯獨陳水扁被關被判?國民黨政權是否真的司法獨立了?事實也確實如此,李登輝時代的問題,比如拉法葉艦購買貪污事件,在陳水扁時代安然過關,在馬英九時代同樣安然過關,不了了之。可見,如果制度不變,政黨輪替也可以淪為「做秀」,而非民主的實質深化。再進一步說,陳水扁執政八年,貪污問題發展到如此嚴重的地步,台灣的在野黨,台灣的媒體,難道不也是陷入在某種共犯架構之中?
由此可見,台灣的兩次政黨輪替,並沒有解決民主機制完善,廉政保障的老大難問題,台灣民主需要「深化」,而不是「神化」,台灣民主需要媒體和公共知識分子的反省監督。龍應台是否應該在這方面多一些聲音,而不是將其推卸成台灣民主的「必修課」,「必經之路」。如果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大陸執政者是否也可照用這樣的邏輯:目前的狀況,也是大陸社會轉型的「必修課」,「必經之路」,民主改革,可以緩行?
毫無疑問,民主化必須具備最基本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但是,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並非等就是最好的民主。陳水扁就說,你們可以隨意罵總統,那代表他的時代就是台灣民主化的黃金時代,這樣的說法,顯然是沒有說服力的「遮羞」。如果台灣的民主化過程要成為大陸未來民主化的典範,就需要龍應台們的努力,找出台灣民主化過程中的彎路,引為教訓,提出改善的措施,並加以實踐,但切忌不要把廉價的,目前仍然錯誤百出的台灣民主化過程當成圭臬,當成「必修課」,讓大陸年輕人頂禮膜拜。
對龍應台衡量文明的尺度,我沒有任何異議。她提出對待外來移民的標準,正是台灣提升文明必須要考量的,因為開創台灣民主的英雄們,恰恰就是把兩百萬外省人,其中包括龍應台,當成了「外人」。不過,我們從大陸三年自然災害,文革走過來的一代,卻不能不在乎中國的「大國崛起」,龍應台用台灣改革的二十年,掩蓋了大陸改革三十年的成就,是有點輕率。畢竟,中國人的自信,執政者走向政治改革的自信,是需要靠大國崛起來鋪墊的。蘇聯改革的歷史軌證明,震盪型的政治改革優先,未必是一條正確的路向。
中國大陸的發展持續,需要兩岸的和平,而在目前體制不同,政治實體不同,意識形態不同的狀況下,兩岸和平,需要智慧,也需要「血濃於水」的同胞情誼結,做過台北市文化局長的龍應台,不可能不知道政治的現實,這就決定了兩岸,不能不在乎「血濃於水」。龍應台的「不在乎」,是為了渲染演講的氣氛,是為了強調文明崛起的重要,但不是現實。
從上述來看,龍應台的北大演講,還是存在著《大江大河》同樣的缺陷,為了解構一九四九年國共勝利失敗的主流歷史,為父輩們平反,龍應台反省了戰爭,但是漏了她的父輩們在這場歷史變革中的個人責任,避開了國共為何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中「人心向背」產生了逆轉。同樣,在北大的演講中,為了突出今天中國的不民主,不文明,卻有意無意「神化」了台灣民主的二十年,而不去深挖台灣「有民主之形,無民主之實」的制度缺陷,社會缺陷,從而給大陸知識精英確立了一個錯誤的「民主典範」。
遺憾的是,在言論封閉,資訊封閉的中國,崇高如北大的年輕學子,也無法分辨龍應台演講中的邏輯錯誤以及遺漏的民主常識,這是中國需要民主啟蒙的又一個有力證明。
我的結論是,龍應台在北大,進行了一場成功的演說,但述了一個失真的台灣,這或許證明了,真正的文明崛起,是艱巨的。
中國沒有理由拒絕「民主這個好東西」,其中包括免於恐懼的自由,但是,中國的民主化,不能走太多的彎路,因為代價太大。如何給中國的民主化開藥方,樹典型,必須認真負責,而不是相反。台灣民主的自審越嚴格,民主化越成熟,成為中國大陸民主化轉型的典範就越有可能,因為海內外的中國人都會說:台灣行,為何大陸不行?那時候,美麗島夢之花,就可以盛開在大陸的沃土。
茲事體大,因此,我在乎,希望與龍應台商榷。
龍應台北大演講全文(沒有刪節)
(摘自亞洲週刊)
文明的力量
——從鄉愁到美麗島
龍應台
我們的「中國夢」
第一次接到電話,希望我談談「中國夢」的時候,我的第一個反應是:「一千枚飛彈對準我家,我哪裡還有中國夢啊?」
可是沉靜下來思索,一九五二年生在臺灣的我,還有我前後幾代人,還真的是在「中國夢」裡長大的,我的第一個中國夢是什麼呢?
我們上幼稚園時,就已經穿著軍人的制服、帶著木製的步槍去殺「共匪」了,口裡唱著歌。當年所有的孩子都會唱的那首歌,叫做<<反攻大陸去>>;
反攻 反攻 反攻大陸去
大陸是我們的國土 大陸是我們的疆域
我們的國土 我們的疆域
不能讓共匪盡著盤據 不能讓俄寇盡著欺侮
我們要反攻回去 我們要反攻回去
反攻回去 反攻回去
把大陸收復 把大陸收復
這不是一種「中國夢」嗎?這個夢其實持續了蠻久,它是一個至高無上的圖騰,也被人們真誠地相信。
倉皇的五十年代進入六十年代,「中國夢」持續地深化。余光中那首<<鄉愁四韻>>傳頌一時:
給我一瓢長江水啊長江水
那酒一樣的長江水
那醉酒的滋味是鄉愁的滋味
給我一瓢長江水啊長江水
給我一張海棠紅啊海棠紅
那血一樣的海棠紅
那沸血的燒痛是鄉愁的燒痛
給我一掌海棠紅啊海棠紅
一九四九年,近兩百萬人突然之間被殘酷的內戰連根拔起,丟到了一個從來沒有去過、甚至很多人沒有聽說過的海島上。在戰火中離鄉背井,顛沛流離到了島上的人,思鄉之情刻骨銘心,也是無比真誠的。那分對中華故土的魂牽夢繞,不是「中國夢」嗎?
夢的基座是價值觀
我的父母那代人在一種"悲憤"的情結中掙扎著,我這代人在他們鄉愁的國家想像中成長。但是支撐著這個巨大的國家想像下面,有一個基座,墊著你、支撐著你,那個基座就是價值的基座。
它的核心是什麼?台灣所有的小學,你一進校門門當頭就是四個大字:「禮義廉恥」。進入教室,簡樸的教室裏面,牆壁上也是四個大字:「禮義廉恥」。如果一定要我在成千上萬的「格言」裏找出那個最基本的價值的基座,大概就是這四個字。
小的時候跟大陸一樣,四周都是標語,只是內容跟大陸的標語不一樣。最常見到的就是小學裡對孩子的解釋:
禮,規規矩矩的態度。
義,正正當當的行為。
廉,清清白白的辨別。
恥,切切實實的覺悟。
上了初中,會讀文言文了,另一番解釋就來了: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管仲
然而四者之中,恥尤為要。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禮犯義,其原皆生於無恥也。故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
~顧炎武
「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這些價值在我們小小的心靈有極深的烙印。
二00六年,上百萬的「紅衫軍」包圍總統府要求陳水扁下臺,臺北的夜空飄著大氣球,一個一個氣球上面分別寫著大字:「禮」,「義」,「廉」,「恥」。我到廣場上去,抬頭乍看這四個字,感覺好像是全臺灣的人到這廣場上來開小學同學會了。看著那四個字,每個人心領神會,心中清晰知道,這個社會在乎的是什麼。
除了價值基座,還有一個基本的「態度」。我們年紀非常小,可是被教導得志氣非常大,小小年紀就已經被灌輸要把自己看成「士」,十歲的孩子都覺得自己將來就是那個「士」。「士」,是幹什麼的?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 論語泰伯篇
我初中一年級的國文老師叫林弘毅,數學老師叫陳弘毅。同時期大陸很多孩子可能叫「愛國」、「建國」,我們有很多孩子叫「弘毅」。我們都是要「"弘毅」的。
對自己要期許為「士」,對國家,態度就是「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生死於度外」。這是蔣介石的名言,我們要背誦。十一二歲的孩子背誦這樣的句子,用今天的眼光看,挺可怕的,就是要你為國家去死。
然而在「國家」之上,還有一句: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張載
對那麼小的孩子也有這樣的期待,氣魄大得有點嚇人。饒有深意的是,雖然說以國家至上,但是事實上張載所說的是,在「國家」之上還有「天地」,還有「生民」,它其實又修正了國家至上的秩序,因為 「天地」跟「生民」比國家還大。
十四歲的時候,我第一次讀到<<國語>>,<<國語>>是兩千多年前的經典了,其中一篇讓我心裏很震動:
厲王虐,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 」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 」
王不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於彘。
最後一句,簡單幾個字,卻雷霆萬鈞,給十四歲的我,深深的震撼。
就是這個價值系統,形成一個強固的基座,撐起一個「中華大夢」。
我是誰?
這個中國夢在一九七0年代出現了質變。
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臺灣人突然之間覺得自己變成了孤兒。可是,最壞的還沒到,一九七九年一月一號,中美正式斷交,這個「中」指的是當時的中華民國,也就是台美斷交,中美建交。長期被視為「保護傘」的美國撤了,給臺灣人非常大的震撼,覺得風雨飄搖,這個島是不是快沉了。在一種被整個世界拋棄了而強敵當前的恐懼之下,救亡圖存的情感反而更強烈,也就在這個背景下,原來那個中國夢對於一部分人而言是被強化了,因為危機感帶來更深更強的、要求團結凝聚的民族情感;大陸人很熟悉的《龍的傳人》,是在那樣的悲憤傷感的背景下寫成的。這首歌人人傳唱,但是一九八三年,創作者「投匪」了,歌,在臺灣就被禁掉了,反而在大陸傳唱起來,情境一變,歌的意涵又有了轉換。
你們是否知道余光中《鄉愁》詩裏所說的「海棠紅」 是什麼意思?
我們從小長大,那個「中國夢」的形狀,也就是中華民國的地圖, 包含外蒙古,正是「海棠葉」的形狀。習慣了這樣的圖騰,開始看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前面好幾年,我都還有種奇怪的錯覺,以為,哎呀,這中國地圖是不是畫錯了?
一九七0年代整個國際情勢的改變,台灣的「中國夢」開始有分歧。對於一部分人而言,那個「海棠」中國夢還虔誠地持續著,可是對於另外一部分人就不一樣了。
夢,跟著身邊眼前的現實,是會變化的,一九四九年被連根拔起丟到海島上的一些人,我的父母輩,這時已經在臺灣生活了三十年,孩子也生在臺灣了--這海島曾是自己的「異鄉」卻是孩子的「故鄉」了,隨著時間推移,無形之中對腳下所踩的土地產生了具體而實在的情感。所以,你們熟悉余光中先生寫的那首《鄉愁》,卻可能不會知道他在一九七二年的時候創作了另外一首詩,詩歌禮贊的,是台灣南部屏東海邊一個小鎮,叫枋寮:
車過枋寮
雨落在屏東的甘蔗田裡
甜甜的甘蔗 甜甜的雨
從此地到山麓 一大幅平原舉起
多少甘蔗,多少甘美的希冀
長途車駛過青青的平原
檢閱牧神青青的儀隊
余先生這首詩,有「中國夢」轉換的象徵意義。但是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還有一首我稱之為「里程碑」的歌,叫《美麗島》。
一位淡江大學的年輕人,李雙澤,跟很多臺灣年輕人一樣, 七0年代發現臺灣不能代表中國,而且逐漸被國際推到邊緣,在危機感和孤獨感中,年輕人開始檢視自己:為什麼我們從小被教要愛長江、愛黃河、歌頌長城的偉大—─那都是我眼睛沒見過,腳板沒踩過的土地,而我住在淡水河邊,怎麼就從來不唱淡水河,怎麼我們就不知道自己村子裡頭小山小河的名字?台灣也不是沒有大江大海呀?
青年人開始推動「唱我們的歌」,開始自己寫歌。那個「中國夢」顯得那麼虛無飄渺,是不是該看看腳下踩的泥土是什麼樣?他寫了《美麗島》,改編於一首詩,一下子就流行起來,大家都喜歡唱。《美麗島》真的是代表了從中國夢慢慢地轉型到「站在這片泥土上看見什麼、想什麼」的「台灣夢」里程碑:
我們搖籃的美麗島 是母親溫暖的懷抱
驕傲的祖先正視著 正視著我們的腳步
他們一再重覆地叮嚀
不要忘記 不要忘記
他們一再重覆地叮嚀
蓽路藍縷以啟山林
婆娑無邊的太平洋 懷報著自由的土地
溫暖的陽光照耀著 照耀著高山和田園
我們這裡有勇敢的人民
蓽路藍縷以啟山林
我們這裡有無窮的生命
水牛 稻米 香蕉 玉蘭花
一九七五年,我二十三歲,到美國去讀書,每天泡在圖書館裏,從早上八點到半夜踩著雪光回到家,除了功課之外就有機會去讀一些中國近代史的書,第一次讀到國共內戰的部分,第一次知道一九二七年國民黨對共產黨員的殺戮,才知道之前所接受的教育那麼多都是被黨和國家機器所操縱的謊言,這是一個很大的震撼。十年之後寫了《野火集》,去「腐蝕」那個謊言。
一九七九年,我個人的「中國夢」也起了質變。在中國夢籠罩的台灣,我們是講「祖籍」的。也就是說,任何人問,龍應台你是哪里人,我理所當然的回答就是:「我是湖南人。」
這麼一路做「湖南人」做了幾十年,到一九七九年,中國大陸開放了,我終於在紐約生平第一次見到了一個真正的「共匪」站在我面前,這個樸實人剛剛從湖南出來,一口濃重的湖南腔。有人沖著他問「你是哪裡人」,他就說「我是湖南人」,問話者接著就回頭問我「你是哪裡人」──我就愣住了。
我不會說湖南話,沒有去過湖南,對湖南一無所知,老鄉站在面前,我登時就說不出話來了。這一輩子的那個「中國夢」突然就把我懵在那兒了,這是一九七九年一個非常大的震撼──原來啊,我是台灣人。
一起做夢,一起上課
從海棠葉的大中國夢慢慢地過度到臺灣人腳踩著泥土的小小的台灣夢,人民在七0年代末八0年代初開始問「我是誰」。八0年代以後,臺灣兩千多萬人走向了轉型,自我感覺就是越來越小,什麼事情都一步一個腳印,一點一點做。所以,臺灣人就一塊兒從大夢慢慢轉到小夢的路上來了,開始一起上八0年代的民主大課。這個民主課程上得有夠辛苦。
《美麗島》這首歌,在一九七九變成黨外異議人士的雜誌名字,集結反對勢力。當年十二月十日,政府對反對者的大逮捕行動開始,接著是大審判。面臨巨大的挑戰,國民黨決定審判公開,這是審判庭上的一張照片:
你們認得其中任何一個人嗎?第二排露出一排白牙笑得瀟灑的,是施明德,他被判處無期徒刑。施明德右手邊的女子是陳菊,今天的高雄市長,左手邊是呂秀蓮,上一任的副總統。
我想用這張圖片來表達八0年代臺灣人慢慢地腳踩泥土重建夢想和希望的過程。如果把過去的發展切出一個三十年的時間切片來看,剛好看到一個完整的過程:這圖裏有三種人,第一種是叛亂犯,包括施明德,呂秀蓮,陳菊等等,她們倆分別被判十二年徒刑;第二種是英雄,在那個恐怖的時代,敢為這些政治犯辯護的律師,包括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等等;第三類是掌權者,當時的總統是蔣經國先生,新聞局長是宋楚瑜先生。從這些名字你就看出,在三十年的切片裡,政治犯上台變成了掌權者,掌權者下台變成了反對者,而當時得盡掌聲以及人們殷殷期待的,以道德作為注冊商標的那些英雄們變成了什麼?其中一部分人變成了道德徹底破產的貪污嫌疑犯。
這個轉變夠不夠大?親眼目睹這樣一個切膚痛苦的過程,你或許對臺灣民主的所謂「亂」有新的理解。它所有的「亂」,在我個人眼中看來,都是民主的必修課;它所有的「跌倒」都是必須的實踐,因為只有真正跌倒了,你才真正地知道,要怎麼再站起來,跌倒本身就是一種考試。所以,容許我這樣說:臺灣民主的「亂」,不是亂,它是必上的課。
表面上臺灣被撕裂得很嚴重,但不要被這個表面騙了。回到基座上的價值觀來看,從前的中國夢慢慢被拋棄了,逐漸發展為臺灣的小夢,然後一起上非常艱辛、痛苦的民主課,然而臺灣不管是藍是綠,其實有一個非常結實的共識,比如說:
國家是會說謊的,
掌權者是會腐敗的,
反對者是會墮落,
政治權力不是唯一的壓迫來源,資本也可能一樣的壓迫。
而正因為權力的侵蝕無所不在,所以個人的權利、比如言論的自由,是每個人都要隨時隨地、寸土必爭、絕不退讓的。
這是大多數臺灣人的共識。你所看到的爭議、吵架,立法院撕頭髮丟茶杯打架,其實都是站在這個基礎上的。這個基礎,是以共同的價值觀建立起來的。
我有中國夢嗎?
回到今天中國夢的主題,可能有很多臺灣人會跳起來說:中國不是我的夢,我的夢裡沒有中國。但是,你如果問龍應台有沒有中國夢,我會先問你那個中國夢的“中國”指的是什麼?如果指的是「國家」或「政府」,「國家」「政府」在我心目中不過就是個管理組織,對不起,我對「國家」沒有夢,「政府」是會說謊的。但如果你說的「中國」指的是這塊土地上的人,這個社會,我怎麼會沒有夢呢?別說這片美麗的土地是我摯愛的父親、母親永遠的故鄉,這個地方的好跟壞,對於臺灣有那麼大的影響,這個地方的福與禍,會牽動整個人類社區的未來,我怎麼會沒有中國夢呢?
我們就從「大國崛起」這個詞說起吧。我很願意看到中國的崛起,可是我希望它是以文明的力量來崛起的。
如何衡量文明? 我願意跟大家分享我自己衡量文明的一把尺。它不太難。看一個城市的文明的程度,就看這個城市怎樣對待它的精神病人,它對於殘障者的服務做到什麼地步,它對鰥寡孤獨的照顧到什麼程度,它怎樣對待所謂的盲流民工底層人民。對我而言,這是非常具體的文明的尺度。
一個國家文明到哪裡,我看這個國家怎麼對待外來移民,怎麼對待它的少數族群。我觀察這個國家的多數如何對待它的少數---這當然也包含十三億人如何對待兩千三百萬人!
誰在乎「大國崛起」?至少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剛才我所說的文明刻度--你這大國怎麼對待你的弱勢與少數,你怎麼包容意見不同的異議份子,這,才是我在乎的。如果說,所謂的大國崛起,它的人民所引以自豪的,是軍事的耀武揚威,經濟的財大氣粗,政治勢力的唯我獨尊,那我寧可它不崛起,因為這種性質的崛起,很可能最終為它自己的人民以及人類社區帶來災難和危險。
誰又在乎「血濃於水」?至少我不那麼在乎。如果我們對於文明的尺度完全沒有共識,如果我們在基座的價值上,根本無法對話,「血濃於水」有意義嗎?
我的父親十五歲那年,用一根扁擔、兩個竹簍走到湖南衡山的火車站前買蔬菜,準備挑回山上。剛巧國民黨在招憲兵學生隊,這個少年當下就做了決定:他放下扁擔就跟著軍隊走了。我的父親一九一九年出生,二00四年,我捧著父親的骨灰回到了湖南衡山龍家院的山溝溝,鄉親點起一路的鞭炮迎接這個離家七十年、顛沛流離一生的遊子回鄉。在家祭時, 我聽到一個長輩用最古老的楚國鄉音唱出淒切的輓歌。一直忍著眼淚的我,那時再也忍不住了。楚國鄉音使我更深刻地認識到父親一輩子是怎麼被迫脫離了他自己的文化,過著不由自主的放逐的一生。一直到捧著他的骨灰回到那片土地,我才深切的感覺到這個七十年之後以骨灰回來的少年經歷了怎樣的中國的近代史。而我在浙江新安江畔長大的母親,是如何地一生懷念那條清澈見魚的江水。
一個開闊、包容的中國
所以,請相信我,我對中國的希望是真誠的。但是請不要跟我談「大國崛起」, 請不要跟我談「血濃於水」,我深深盼望見到的,是一個敢用文明尺度來檢驗自己的中國;這樣的中國,因為自信,所以開闊,因為開闊,所以包容,因為包容,所以它的力量更柔韌、更長遠。當它文明的力量柔韌長遠的時候,它對整個人類的和平都會有關鍵的貢獻。
一九八五年我寫《野火集》,一九八六年一月,《野火集》在風聲鶴唳中出版。八月,我遷居歐洲。 離開台灣前夕,做了一場臨別演講,是「野火」時期唯一的一次。演講在害怕隨時「斷電」的氣氛中進行。今天,二0一0年八月一日,在北京大學,我想唸那篇演講的最後一段,與大陸的讀者分享:
在臨別的今天晚上,你或許要問我對臺灣有什麼樣的夢想?
有。今天晚上站在這裏說話,我心裏懷著深深的恐懼,恐懼今晚的言詞帶來什麼後果,我的夢想是,希望中國人的下一代可以在任何一個晚上站在任何一個地方說出心裏想說的話,而心中沒有任何恐懼。我們這一代人所做的種種努力也不過是希望我們的下一代將來會有免予恐懼的自由。
那是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一日.
(2010年8月1日於北京大學百年紀念講堂演講全文)
文明的力量
——從鄉愁到美麗島
龍應台
我們的「中國夢」
第一次接到電話,希望我談談「中國夢」的時候,我的第一個反應是:「一千枚飛彈對準我家,我哪裡還有中國夢啊?」
可是沉靜下來思索,一九五二年生在臺灣的我,還有我前後幾代人,還真的是在「中國夢」裡長大的,我的第一個中國夢是什麼呢?
我們上幼稚園時,就已經穿著軍人的制服、帶著木製的步槍去殺「共匪」了,口裡唱著歌。當年所有的孩子都會唱的那首歌,叫做<<反攻大陸去>>;
反攻 反攻 反攻大陸去
大陸是我們的國土 大陸是我們的疆域
我們的國土 我們的疆域
不能讓共匪盡著盤據 不能讓俄寇盡著欺侮
我們要反攻回去 我們要反攻回去
反攻回去 反攻回去
把大陸收復 把大陸收復
這不是一種「中國夢」嗎?這個夢其實持續了蠻久,它是一個至高無上的圖騰,也被人們真誠地相信。
倉皇的五十年代進入六十年代,「中國夢」持續地深化。余光中那首<<鄉愁四韻>>傳頌一時:
給我一瓢長江水啊長江水
那酒一樣的長江水
那醉酒的滋味是鄉愁的滋味
給我一瓢長江水啊長江水
給我一張海棠紅啊海棠紅
那血一樣的海棠紅
那沸血的燒痛是鄉愁的燒痛
給我一掌海棠紅啊海棠紅
一九四九年,近兩百萬人突然之間被殘酷的內戰連根拔起,丟到了一個從來沒有去過、甚至很多人沒有聽說過的海島上。在戰火中離鄉背井,顛沛流離到了島上的人,思鄉之情刻骨銘心,也是無比真誠的。那分對中華故土的魂牽夢繞,不是「中國夢」嗎?
夢的基座是價值觀
我的父母那代人在一種"悲憤"的情結中掙扎著,我這代人在他們鄉愁的國家想像中成長。但是支撐著這個巨大的國家想像下面,有一個基座,墊著你、支撐著你,那個基座就是價值的基座。
它的核心是什麼?台灣所有的小學,你一進校門門當頭就是四個大字:「禮義廉恥」。進入教室,簡樸的教室裏面,牆壁上也是四個大字:「禮義廉恥」。如果一定要我在成千上萬的「格言」裏找出那個最基本的價值的基座,大概就是這四個字。
小的時候跟大陸一樣,四周都是標語,只是內容跟大陸的標語不一樣。最常見到的就是小學裡對孩子的解釋:
禮,規規矩矩的態度。
義,正正當當的行為。
廉,清清白白的辨別。
恥,切切實實的覺悟。
上了初中,會讀文言文了,另一番解釋就來了: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管仲
然而四者之中,恥尤為要。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禮犯義,其原皆生於無恥也。故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
~顧炎武
「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這些價值在我們小小的心靈有極深的烙印。
二00六年,上百萬的「紅衫軍」包圍總統府要求陳水扁下臺,臺北的夜空飄著大氣球,一個一個氣球上面分別寫著大字:「禮」,「義」,「廉」,「恥」。我到廣場上去,抬頭乍看這四個字,感覺好像是全臺灣的人到這廣場上來開小學同學會了。看著那四個字,每個人心領神會,心中清晰知道,這個社會在乎的是什麼。
除了價值基座,還有一個基本的「態度」。我們年紀非常小,可是被教導得志氣非常大,小小年紀就已經被灌輸要把自己看成「士」,十歲的孩子都覺得自己將來就是那個「士」。「士」,是幹什麼的?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 論語泰伯篇
我初中一年級的國文老師叫林弘毅,數學老師叫陳弘毅。同時期大陸很多孩子可能叫「愛國」、「建國」,我們有很多孩子叫「弘毅」。我們都是要「"弘毅」的。
對自己要期許為「士」,對國家,態度就是「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生死於度外」。這是蔣介石的名言,我們要背誦。十一二歲的孩子背誦這樣的句子,用今天的眼光看,挺可怕的,就是要你為國家去死。
然而在「國家」之上,還有一句: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 張載
對那麼小的孩子也有這樣的期待,氣魄大得有點嚇人。饒有深意的是,雖然說以國家至上,但是事實上張載所說的是,在「國家」之上還有「天地」,還有「生民」,它其實又修正了國家至上的秩序,因為 「天地」跟「生民」比國家還大。
十四歲的時候,我第一次讀到<<國語>>,<<國語>>是兩千多年前的經典了,其中一篇讓我心裏很震動:
厲王虐,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 」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 」
王不聽,於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於彘。
最後一句,簡單幾個字,卻雷霆萬鈞,給十四歲的我,深深的震撼。
就是這個價值系統,形成一個強固的基座,撐起一個「中華大夢」。
我是誰?
這個中國夢在一九七0年代出現了質變。
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臺灣人突然之間覺得自己變成了孤兒。可是,最壞的還沒到,一九七九年一月一號,中美正式斷交,這個「中」指的是當時的中華民國,也就是台美斷交,中美建交。長期被視為「保護傘」的美國撤了,給臺灣人非常大的震撼,覺得風雨飄搖,這個島是不是快沉了。在一種被整個世界拋棄了而強敵當前的恐懼之下,救亡圖存的情感反而更強烈,也就在這個背景下,原來那個中國夢對於一部分人而言是被強化了,因為危機感帶來更深更強的、要求團結凝聚的民族情感;大陸人很熟悉的《龍的傳人》,是在那樣的悲憤傷感的背景下寫成的。這首歌人人傳唱,但是一九八三年,創作者「投匪」了,歌,在臺灣就被禁掉了,反而在大陸傳唱起來,情境一變,歌的意涵又有了轉換。
你們是否知道余光中《鄉愁》詩裏所說的「海棠紅」 是什麼意思?
我們從小長大,那個「中國夢」的形狀,也就是中華民國的地圖, 包含外蒙古,正是「海棠葉」的形狀。習慣了這樣的圖騰,開始看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的前面好幾年,我都還有種奇怪的錯覺,以為,哎呀,這中國地圖是不是畫錯了?
一九七0年代整個國際情勢的改變,台灣的「中國夢」開始有分歧。對於一部分人而言,那個「海棠」中國夢還虔誠地持續著,可是對於另外一部分人就不一樣了。
夢,跟著身邊眼前的現實,是會變化的,一九四九年被連根拔起丟到海島上的一些人,我的父母輩,這時已經在臺灣生活了三十年,孩子也生在臺灣了--這海島曾是自己的「異鄉」卻是孩子的「故鄉」了,隨著時間推移,無形之中對腳下所踩的土地產生了具體而實在的情感。所以,你們熟悉余光中先生寫的那首《鄉愁》,卻可能不會知道他在一九七二年的時候創作了另外一首詩,詩歌禮贊的,是台灣南部屏東海邊一個小鎮,叫枋寮:
車過枋寮
雨落在屏東的甘蔗田裡
甜甜的甘蔗 甜甜的雨
從此地到山麓 一大幅平原舉起
多少甘蔗,多少甘美的希冀
長途車駛過青青的平原
檢閱牧神青青的儀隊
余先生這首詩,有「中國夢」轉換的象徵意義。但是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還有一首我稱之為「里程碑」的歌,叫《美麗島》。
一位淡江大學的年輕人,李雙澤,跟很多臺灣年輕人一樣, 七0年代發現臺灣不能代表中國,而且逐漸被國際推到邊緣,在危機感和孤獨感中,年輕人開始檢視自己:為什麼我們從小被教要愛長江、愛黃河、歌頌長城的偉大—─那都是我眼睛沒見過,腳板沒踩過的土地,而我住在淡水河邊,怎麼就從來不唱淡水河,怎麼我們就不知道自己村子裡頭小山小河的名字?台灣也不是沒有大江大海呀?
青年人開始推動「唱我們的歌」,開始自己寫歌。那個「中國夢」顯得那麼虛無飄渺,是不是該看看腳下踩的泥土是什麼樣?他寫了《美麗島》,改編於一首詩,一下子就流行起來,大家都喜歡唱。《美麗島》真的是代表了從中國夢慢慢地轉型到「站在這片泥土上看見什麼、想什麼」的「台灣夢」里程碑:
我們搖籃的美麗島 是母親溫暖的懷抱
驕傲的祖先正視著 正視著我們的腳步
他們一再重覆地叮嚀
不要忘記 不要忘記
他們一再重覆地叮嚀
蓽路藍縷以啟山林
婆娑無邊的太平洋 懷報著自由的土地
溫暖的陽光照耀著 照耀著高山和田園
我們這裡有勇敢的人民
蓽路藍縷以啟山林
我們這裡有無窮的生命
水牛 稻米 香蕉 玉蘭花
一九七五年,我二十三歲,到美國去讀書,每天泡在圖書館裏,從早上八點到半夜踩著雪光回到家,除了功課之外就有機會去讀一些中國近代史的書,第一次讀到國共內戰的部分,第一次知道一九二七年國民黨對共產黨員的殺戮,才知道之前所接受的教育那麼多都是被黨和國家機器所操縱的謊言,這是一個很大的震撼。十年之後寫了《野火集》,去「腐蝕」那個謊言。
一九七九年,我個人的「中國夢」也起了質變。在中國夢籠罩的台灣,我們是講「祖籍」的。也就是說,任何人問,龍應台你是哪里人,我理所當然的回答就是:「我是湖南人。」
這麼一路做「湖南人」做了幾十年,到一九七九年,中國大陸開放了,我終於在紐約生平第一次見到了一個真正的「共匪」站在我面前,這個樸實人剛剛從湖南出來,一口濃重的湖南腔。有人沖著他問「你是哪裡人」,他就說「我是湖南人」,問話者接著就回頭問我「你是哪裡人」──我就愣住了。
我不會說湖南話,沒有去過湖南,對湖南一無所知,老鄉站在面前,我登時就說不出話來了。這一輩子的那個「中國夢」突然就把我懵在那兒了,這是一九七九年一個非常大的震撼──原來啊,我是台灣人。
一起做夢,一起上課
從海棠葉的大中國夢慢慢地過度到臺灣人腳踩著泥土的小小的台灣夢,人民在七0年代末八0年代初開始問「我是誰」。八0年代以後,臺灣兩千多萬人走向了轉型,自我感覺就是越來越小,什麼事情都一步一個腳印,一點一點做。所以,臺灣人就一塊兒從大夢慢慢轉到小夢的路上來了,開始一起上八0年代的民主大課。這個民主課程上得有夠辛苦。
《美麗島》這首歌,在一九七九變成黨外異議人士的雜誌名字,集結反對勢力。當年十二月十日,政府對反對者的大逮捕行動開始,接著是大審判。面臨巨大的挑戰,國民黨決定審判公開,這是審判庭上的一張照片:
你們認得其中任何一個人嗎?第二排露出一排白牙笑得瀟灑的,是施明德,他被判處無期徒刑。施明德右手邊的女子是陳菊,今天的高雄市長,左手邊是呂秀蓮,上一任的副總統。
我想用這張圖片來表達八0年代臺灣人慢慢地腳踩泥土重建夢想和希望的過程。如果把過去的發展切出一個三十年的時間切片來看,剛好看到一個完整的過程:這圖裏有三種人,第一種是叛亂犯,包括施明德,呂秀蓮,陳菊等等,她們倆分別被判十二年徒刑;第二種是英雄,在那個恐怖的時代,敢為這些政治犯辯護的律師,包括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等等;第三類是掌權者,當時的總統是蔣經國先生,新聞局長是宋楚瑜先生。從這些名字你就看出,在三十年的切片裡,政治犯上台變成了掌權者,掌權者下台變成了反對者,而當時得盡掌聲以及人們殷殷期待的,以道德作為注冊商標的那些英雄們變成了什麼?其中一部分人變成了道德徹底破產的貪污嫌疑犯。
這個轉變夠不夠大?親眼目睹這樣一個切膚痛苦的過程,你或許對臺灣民主的所謂「亂」有新的理解。它所有的「亂」,在我個人眼中看來,都是民主的必修課;它所有的「跌倒」都是必須的實踐,因為只有真正跌倒了,你才真正地知道,要怎麼再站起來,跌倒本身就是一種考試。所以,容許我這樣說:臺灣民主的「亂」,不是亂,它是必上的課。
表面上臺灣被撕裂得很嚴重,但不要被這個表面騙了。回到基座上的價值觀來看,從前的中國夢慢慢被拋棄了,逐漸發展為臺灣的小夢,然後一起上非常艱辛、痛苦的民主課,然而臺灣不管是藍是綠,其實有一個非常結實的共識,比如說:
國家是會說謊的,
掌權者是會腐敗的,
反對者是會墮落,
政治權力不是唯一的壓迫來源,資本也可能一樣的壓迫。
而正因為權力的侵蝕無所不在,所以個人的權利、比如言論的自由,是每個人都要隨時隨地、寸土必爭、絕不退讓的。
這是大多數臺灣人的共識。你所看到的爭議、吵架,立法院撕頭髮丟茶杯打架,其實都是站在這個基礎上的。這個基礎,是以共同的價值觀建立起來的。
我有中國夢嗎?
回到今天中國夢的主題,可能有很多臺灣人會跳起來說:中國不是我的夢,我的夢裡沒有中國。但是,你如果問龍應台有沒有中國夢,我會先問你那個中國夢的“中國”指的是什麼?如果指的是「國家」或「政府」,「國家」「政府」在我心目中不過就是個管理組織,對不起,我對「國家」沒有夢,「政府」是會說謊的。但如果你說的「中國」指的是這塊土地上的人,這個社會,我怎麼會沒有夢呢?別說這片美麗的土地是我摯愛的父親、母親永遠的故鄉,這個地方的好跟壞,對於臺灣有那麼大的影響,這個地方的福與禍,會牽動整個人類社區的未來,我怎麼會沒有中國夢呢?
我們就從「大國崛起」這個詞說起吧。我很願意看到中國的崛起,可是我希望它是以文明的力量來崛起的。
如何衡量文明? 我願意跟大家分享我自己衡量文明的一把尺。它不太難。看一個城市的文明的程度,就看這個城市怎樣對待它的精神病人,它對於殘障者的服務做到什麼地步,它對鰥寡孤獨的照顧到什麼程度,它怎樣對待所謂的盲流民工底層人民。對我而言,這是非常具體的文明的尺度。
一個國家文明到哪裡,我看這個國家怎麼對待外來移民,怎麼對待它的少數族群。我觀察這個國家的多數如何對待它的少數---這當然也包含十三億人如何對待兩千三百萬人!
誰在乎「大國崛起」?至少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剛才我所說的文明刻度--你這大國怎麼對待你的弱勢與少數,你怎麼包容意見不同的異議份子,這,才是我在乎的。如果說,所謂的大國崛起,它的人民所引以自豪的,是軍事的耀武揚威,經濟的財大氣粗,政治勢力的唯我獨尊,那我寧可它不崛起,因為這種性質的崛起,很可能最終為它自己的人民以及人類社區帶來災難和危險。
誰又在乎「血濃於水」?至少我不那麼在乎。如果我們對於文明的尺度完全沒有共識,如果我們在基座的價值上,根本無法對話,「血濃於水」有意義嗎?
我的父親十五歲那年,用一根扁擔、兩個竹簍走到湖南衡山的火車站前買蔬菜,準備挑回山上。剛巧國民黨在招憲兵學生隊,這個少年當下就做了決定:他放下扁擔就跟著軍隊走了。我的父親一九一九年出生,二00四年,我捧著父親的骨灰回到了湖南衡山龍家院的山溝溝,鄉親點起一路的鞭炮迎接這個離家七十年、顛沛流離一生的遊子回鄉。在家祭時, 我聽到一個長輩用最古老的楚國鄉音唱出淒切的輓歌。一直忍著眼淚的我,那時再也忍不住了。楚國鄉音使我更深刻地認識到父親一輩子是怎麼被迫脫離了他自己的文化,過著不由自主的放逐的一生。一直到捧著他的骨灰回到那片土地,我才深切的感覺到這個七十年之後以骨灰回來的少年經歷了怎樣的中國的近代史。而我在浙江新安江畔長大的母親,是如何地一生懷念那條清澈見魚的江水。
一個開闊、包容的中國
所以,請相信我,我對中國的希望是真誠的。但是請不要跟我談「大國崛起」, 請不要跟我談「血濃於水」,我深深盼望見到的,是一個敢用文明尺度來檢驗自己的中國;這樣的中國,因為自信,所以開闊,因為開闊,所以包容,因為包容,所以它的力量更柔韌、更長遠。當它文明的力量柔韌長遠的時候,它對整個人類的和平都會有關鍵的貢獻。
一九八五年我寫《野火集》,一九八六年一月,《野火集》在風聲鶴唳中出版。八月,我遷居歐洲。 離開台灣前夕,做了一場臨別演講,是「野火」時期唯一的一次。演講在害怕隨時「斷電」的氣氛中進行。今天,二0一0年八月一日,在北京大學,我想唸那篇演講的最後一段,與大陸的讀者分享:
在臨別的今天晚上,你或許要問我對臺灣有什麼樣的夢想?
有。今天晚上站在這裏說話,我心裏懷著深深的恐懼,恐懼今晚的言詞帶來什麼後果,我的夢想是,希望中國人的下一代可以在任何一個晚上站在任何一個地方說出心裏想說的話,而心中沒有任何恐懼。我們這一代人所做的種種努力也不過是希望我們的下一代將來會有免予恐懼的自由。
那是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一日.
(2010年8月1日於北京大學百年紀念講堂演講全文)
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民營化的一些批評
關於昨天讀書會關於民營化的討論,後來回去想了一下發現我當時把一些有差異的概念混在一起,而且忽略大家背景不同對一些詞彙的認知也有差異,也因此讓大家搞不太清楚我在說啥,以下補充說明一下:
要闡明的重點就是當初這些公營事業如台鐵等,之所以為公營事業也有部分原因是因為其產業內容包含了公益性,如果只是純粹從效率觀點將其私有化,會在公益這部份產生問題。
以台鐵為例,大家知道鐵路經營成本最高的部分就是鋪設線路,其次才為通車營運等,而收入來源就是車票,可以想像平均而言搭乘人次多則收入越高。問題就在於某些地廣人稀的鄉村地區或是線路鋪設不易的偏遠地區,鋪設線路成本仍然高昂,但由於人口密度低,成本不可能回收更遑論賺錢。以私人企業效率的觀點來看,這種線路要嘛就是完全不做,否則就是向顧客收取極高的費用以攤提成本。可以比較一下目前客運和鐵路的路線,就可以知道有些路線即使就不需要鋪設線路的客運而言仍是無利可圖不會去經營。
然而問題來了,這些住在偏遠地區的居民就沒有權利,以和都市居民相同的價格享有長程運輸的便利嗎?況且居住在偏遠地區的居民多半是社經地位比較弱勢者,增加其在交通方式上的困難無疑是間接也剝奪了其就業、求學、就醫的便利性。如果是國營企業,尚可以通過民意機關或行政機關監督,使其將熱門路線的獲利挪來做為補貼偏遠路線運輸之用,但私人企業的話絕對不可能也無法要求其這麼作。當然理論上說可以透過消費者或市場競爭的力量抵制,但事實上個別消費者要集結起來相當困難,況且這些居民又多是社經地位較弱勢者,完全不可行(事實上對於政府事業民營化的批評之一,就是把國家與社會間的矛盾轉化為社會內部的矛盾)。且向鐵路這樣市場有限、鋪設成本又極高的事業,台灣根本不可能有第二條鐵路營運。結論就是沒有政府介入的話只能坐視鐵路公司為了極大化自己的利潤傷害公眾利益。
實際以南美洲國家為例,在九零年代受風起雲湧的新自由主義思潮影響下,紛紛將水電等公營事業民營化,然而所導致的後果是來掌握這些事業的都是擁有相關技術的美國企業把持,其向住在山區的原住民收取極高的費用,或是完全不予經營,這些居民根本無從抵抗,政府也束手無策。
至於中華電信的部分又牽涉到新的問題,這邊先解釋一些概念
利潤=收益-成本
所謂成本就是經營所需一切費用,包含設備、人事、研發支出等。所以若是利潤=0即意味這個企業可以自負盈虧永續經營,而利潤為正的部分就現代的企業模式而言,則是以股利或是員工分紅等方式分配,讓股東及員工共享。中華電信當初的線路鋪設等都是投入了大量的國家資本才得以完成,今天中華電信經營獲利,也就是利潤為正的部分,應該由全社會共享,共享的形式可以用價格的優惠(價格降低也可以讓使用者增加,讓更多有需要的民眾享受通信的便利),或是將利潤上繳國庫這兩種方式實行。基於以上的概念,利潤還諸於民並不會造成該企業任何虧損,所以無所謂全民買單之問題。
但是今天中華電信卻將這些利潤拿到股東或員工的口袋裡,明顯不符合公眾利益。但因為其目前為民營公司,無法用國家的力量直接管制,也不受任何民意單位監督,只能用公平交易制裁的方式要求之。
另外所謂假民營化的問題(指官股降到一半以下但仍占多數),是讓國營企業淪為政治的酬庸而無法為公眾利益服務,因為執政黨還是可以指派這些事業的董事長,但是這些企業的作為卻無法受民意機關監督,所以這些政客的利害關係人就有更大空間謀取一己私利而不受民意監督。
發現很多概念雖然平常經常在聽,但是要自行闡述又是另一回事…囧。
要闡明的重點就是當初這些公營事業如台鐵等,之所以為公營事業也有部分原因是因為其產業內容包含了公益性,如果只是純粹從效率觀點將其私有化,會在公益這部份產生問題。
以台鐵為例,大家知道鐵路經營成本最高的部分就是鋪設線路,其次才為通車營運等,而收入來源就是車票,可以想像平均而言搭乘人次多則收入越高。問題就在於某些地廣人稀的鄉村地區或是線路鋪設不易的偏遠地區,鋪設線路成本仍然高昂,但由於人口密度低,成本不可能回收更遑論賺錢。以私人企業效率的觀點來看,這種線路要嘛就是完全不做,否則就是向顧客收取極高的費用以攤提成本。可以比較一下目前客運和鐵路的路線,就可以知道有些路線即使就不需要鋪設線路的客運而言仍是無利可圖不會去經營。
然而問題來了,這些住在偏遠地區的居民就沒有權利,以和都市居民相同的價格享有長程運輸的便利嗎?況且居住在偏遠地區的居民多半是社經地位比較弱勢者,增加其在交通方式上的困難無疑是間接也剝奪了其就業、求學、就醫的便利性。如果是國營企業,尚可以通過民意機關或行政機關監督,使其將熱門路線的獲利挪來做為補貼偏遠路線運輸之用,但私人企業的話絕對不可能也無法要求其這麼作。當然理論上說可以透過消費者或市場競爭的力量抵制,但事實上個別消費者要集結起來相當困難,況且這些居民又多是社經地位較弱勢者,完全不可行(事實上對於政府事業民營化的批評之一,就是把國家與社會間的矛盾轉化為社會內部的矛盾)。且向鐵路這樣市場有限、鋪設成本又極高的事業,台灣根本不可能有第二條鐵路營運。結論就是沒有政府介入的話只能坐視鐵路公司為了極大化自己的利潤傷害公眾利益。
實際以南美洲國家為例,在九零年代受風起雲湧的新自由主義思潮影響下,紛紛將水電等公營事業民營化,然而所導致的後果是來掌握這些事業的都是擁有相關技術的美國企業把持,其向住在山區的原住民收取極高的費用,或是完全不予經營,這些居民根本無從抵抗,政府也束手無策。
至於中華電信的部分又牽涉到新的問題,這邊先解釋一些概念
利潤=收益-成本
所謂成本就是經營所需一切費用,包含設備、人事、研發支出等。所以若是利潤=0即意味這個企業可以自負盈虧永續經營,而利潤為正的部分就現代的企業模式而言,則是以股利或是員工分紅等方式分配,讓股東及員工共享。中華電信當初的線路鋪設等都是投入了大量的國家資本才得以完成,今天中華電信經營獲利,也就是利潤為正的部分,應該由全社會共享,共享的形式可以用價格的優惠(價格降低也可以讓使用者增加,讓更多有需要的民眾享受通信的便利),或是將利潤上繳國庫這兩種方式實行。基於以上的概念,利潤還諸於民並不會造成該企業任何虧損,所以無所謂全民買單之問題。
但是今天中華電信卻將這些利潤拿到股東或員工的口袋裡,明顯不符合公眾利益。但因為其目前為民營公司,無法用國家的力量直接管制,也不受任何民意單位監督,只能用公平交易制裁的方式要求之。
另外所謂假民營化的問題(指官股降到一半以下但仍占多數),是讓國營企業淪為政治的酬庸而無法為公眾利益服務,因為執政黨還是可以指派這些事業的董事長,但是這些企業的作為卻無法受民意機關監督,所以這些政客的利害關係人就有更大空間謀取一己私利而不受民意監督。
發現很多概念雖然平常經常在聽,但是要自行闡述又是另一回事…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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